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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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关于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委托说明》的有关要求,现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网进行《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的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领先生态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关于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委托说明 2-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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