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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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顺义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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