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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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乐山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中“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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