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平高速公路(鲍家庄市界-红石门市界)工程环境信息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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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对承平高速公路(鲍家庄市界-红石门市界)工程公告如下环境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承平高速公路(鲍家庄市界-红石门市界)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推荐方案主线全长35km,承平高速公路崔杏路立交至夏各庄立交段,与现状京平高速公路共线,在现状京平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基础上向两侧加宽,拓宽后的标准横断面为双向八车道。其余路段道路标准横断面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估算总投资153.28亿元。全线共设特大桥21035m/6座,大桥3670m /8座,中小桥525m/12座,涵洞72道。隧道3924m/4座,互通式立交7座。通道7座。服务区1处(包括管理监控中心1处、收费所与集宿区2处、加油站2处),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6处、综合检查站2处。预计2018年年初开工建设,2020年年初竣工通车。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和环保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散装物料密闭存放、运输时车辆苫盖、场区内定期洒水等措施候可得到有效缓解;运营期各类附属设施不设燃煤、燃气锅炉房,无集中式排放源,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在加强对车辆管控的基础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应建立化粪池和沉淀池,将施工营地废水通过洒水降尘、绿化,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运营期涉水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服务区、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生态: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生境的占压,线路主要采用桥梁、隧道形式,减少地面上的工程量,可进一步减小对地表动植物的影响;运营期采取禁鸣、屏障等措施,可减小对沿线野生动物的惊扰,并且采取生态监控措施,及时跟踪沿线动植物的变化情况。项目以隧道形式穿越长城,对其影响较小。 (4)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缓解施工噪声对沿线公众的影响;运营期交通部分敏感点(村庄等)的噪声预测值超过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拟采取声屏障等降低交通噪声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敏感点能够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 (5)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各附属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养护工区养护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本工程以桥梁形式穿越泃河及其支流、将军石河等地表水体,拟采取设置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等措施防止发生风险事故时污染地表水;同时加强管理,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经由本路段通行。隧道施工采取先探测后施工形式,尽量避免穿越含水层,运营期禁止危险品运输经穿越平谷应急水源地路段。 (7)社会:项目为了较小对长城的影响,采取隧道形式穿越长城,使得对其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线路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信息,可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前往环评单位免费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2017年4月26日-5月1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出您关注或担心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发布之日起,如您有任何环保有关意见或建议,可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下述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发布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4月26日 |